随着夏季气温升高,岛城大大小小的景观河道旁,垂钓者的身影又多了起来。随之而来的破坏生态、乱丢垃圾等问题也显现出来。
近日,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,9月1日起,全市部分水库、山塘、景观河道将全面禁止洗涤、游泳、捕(钓)鱼。
通告公布了全市范围内禁止洗涤、游泳、捕(钓)鱼的77座水库、29座山塘、102条景观河道名录。
按照《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,上述水域严格禁止洗涤、游泳、捕(钓)鱼,违反规定的,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每当夜幕初上,定海盐仓大河旁的垂钓“大军”就渐渐多了起来,趁着夜色,垂钓者们拿着专业钓鱼竿有的趴在桥护栏上、有的钻在桥洞下面,享受垂钓之乐,有的垂钓者甚至一人同时手持两三根钓鱼竿。在附近散步的居民郑女士对记者说,在河边钓鱼的现象已经出现很长时间了,一到晚上就能看到岸边有很多发亮的钓鱼灯。
随后,记者沿着盐仓大河由东往北走,也发现了不少垂钓爱好者。有居民表示,盐仓大河在2017年底荣获浙江“最美家乡河”称号,但有人在钓鱼过程中将各种车辆在河边随处乱停,还乱扔烟头、垃圾等,是需要管管。
该通告将成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《条例》相关执法的一项重要依据。
据了解,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公民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公告确定的水库、山塘、景观河道内洗涤、游泳、捕(钓)鱼。
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,自今年4月份以来,城管部门对此类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严罚,目前已开出了6张罚单,其中,新城分局是对不文明垂钓者查处罚款最多的。
新城分局城区二中队副中队长戴叶辉:
我们管的区域是临城街道,像是新城颐景园这边的河道,茶山浦那边有的,经常发现有人钓鱼,因为现在像临城这边河道比较多,有些时候有放生,特别是那几天钓鱼的人比较多。
该通告将在规范公民文明行为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、促进景观河道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为舟山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供重要制度保障。
钓鱼、捕鱼甚至电鱼等会破坏河道的生态系统,希望垂钓者提高自觉自律意识。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保护生态坏境,若发现此类不文明行为,及时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