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8654元,执行法院为新田县人民法院,案件为刘某与该公司的产品责任纠纷。
相关文书显示,法院认为,原告刘某在正常使用大疆御2带屛专业无人机情况下发生坠机,该无人机不排除存在电池方面的质量问题,被告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事产品的生产者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大疆公司赔偿原告刘某共计8654元。
关键词: 大疆 产品责任 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 无人机 电池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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