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阳市地税介绍
阜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、安徽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市、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》(皖办发[2009]16号)和《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》(皖编发【2009】1号)及《关于全省市县地方税务局机关机构改革的意见》(皖编办[2010]10号),设立阜阳市地方税务局,为省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。其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法律、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。
(二)负责编报全市地方税(费)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开展税(费)源调查和税(费)收入分析预测工作。
(三)承担组织实施征收范围内的各项税收和税(费)的征收管理责任,监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。
(四)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;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,规范纳税服务行为,履行提供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;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;组织税收宣传。
(五)组织开展纳税人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工作,组织实施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。
(六)承担全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;组织实施金税工程。
(七)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、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,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、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(八)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